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北海房屋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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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北海房屋出售,有的开发商在房子盖成之前会选择先进行预售,用这种方式来吸引购房,但是开放商想进行预售的话得要满足国家规定的预售条件,否则的话是不允许进行预售的。而消费者购买到预售的商品房,则签订的合同就属于预售合同,那么大家知道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下面就由北海购房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房屋预售合同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的名称、地址,如果是法人组织的,必须由签名。

  2、商品房名称。也就是购房者要购买的商品房的名字、位置、编号、平面图纸等。

  3、房屋使用性质。应明确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经营用房或其他。

  4、商品房的数量,购房者要购买的套数,每套的面积应以平方米来计算。

  5、商品房的面积。这里要注意明确是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其他面积,因为这些面积和概念所代表的内容是不同的。同时在合同中还应明确房屋面积的误差范围,规定如果误差超过一定幅度时,购房者有权。

  此外,在合同中应明确房屋的共用部分面积与专用部分面积,对购买的商品房所占用的的比例或范围也需明确。

  6、约定每平米的价格。由于商品房预售的是期房,即购买和交付使用之间隔了一定的时间,因此价格条款在合同确立时已经确定,双方就不能擅自变更。但是可以约定如果遇到重大情势变更出现房地产开发商依此价格不能完成施工或获暴利而导致对购买者明显不公平,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适当调整价格条款,并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7、约定商品房的质量。包括预售房屋的地段、楼层朝向、房屋的结掏及功能,装修状况、设备、约定的建材配备等级、保修期限、公共配套设施等。

  8、购房款的交付方式和期限。既包括预售款的支付方式即在什么时候支付,支付多少,分一次付清还是分期付清,每次付款的数额,也包括房屋交付使用的期限。

  9、商品房产权转移的方式以及期限。由于预售商品房时房屋尚在建造之中,开发商还没有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证,预售合同中就要明确规定在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预售方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去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并按预售合同办理房屋交付手续。

  10、约定的承担。规定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请求违约赔偿,直至解除合同。例如房地产开发公司未能按原定日期完成房屋建设,且耽误相当时间的,或落成的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与预售合同所列的实用面积相差太远的,或落成后房屋的材料与预售合同相差甚远,则购买方可提出违约赔偿或解除合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北海房屋出售,以上就是北海购房网的介绍,对于购房者来讲,我们可能因为很多条件或者对价格便宜的考虑选择相信房产开发商,从而购买预售商品房,此时就要搞清楚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是怎样的,这样才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保障我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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