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2020年第5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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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北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委托北海市地产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土地使用条件

地块编号:2020GC05007

土地位置:广东路以东、银滩大道以北

出让面积:14912.52平方米(折22.37亩,以实测面积为准)

平均容积率:≤3.0

 

其中包含2个地块:

S1

出让面积:6227.57平方米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容 积 率:≤3.0

建筑密度:≤22%

绿 地 率:≥30%

建筑高度:≤80米

出让年限:70年

备注:具体规划条件详见规划设计要点

 

S2

出让面积:8684.95平方米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容 积 率:≤3.0

建筑密度:≤22%

绿 地 率:≥30%

建筑高度:≤80米

出让年限:70年

备注:具体规划条件详见规划设计要点

 

地块编号:2020GC05008

土地位置:贵州南路以东、创智路以南、创新路以西、金海岸大道以北

出让面积:24551.18平方米(折36.83亩,以实测面积为准)

土地用途:科研、零售商业用地。零售商业建筑计容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30%,科研建筑计容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70%。

容积率:≤3.5

建筑密度:≤38%

绿 地 率:≥30%

建筑高度:≤160米

出让年限:科研用地5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备注:具体规划条件详见规划设计要点

 

地块编号:2020GC05009

土地位置:海景大道交向海大道东南角

出让面积:18194.18平方米(折27.29亩,以实测面积为准)

土地用途:零售商业用地

容积率:≤1.3

建筑密度:≤40%

绿 地 率:≥15%

建筑高度:≤24米

出让年限:40年

备注:具体规划条件详见规划设计要点

地块编号:2020GC05010

土地位置:铁山港工业区经六路与纬五路交汇处东南角

出让面积:77800.36平方米(折116.7亩,以实测面积为准)

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产业类型: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容积率:≥0.7且≤1.8

建筑密度:≥30%且≤65%

绿 地 率:≤10%

建筑系数:≥35%

建筑高度:--

出让年限:50年

备注:具体规划条件详见规划设计要点

 上述地块按现状出让,

(一)2020GC05007号地块:S1、S2地块作为一个标的整体出让。

(二)2020GC05008号地块:

1.该地用于建设“下一代互联网产业孵化器”项目。

2.用地须建设面积为不小于用地总建筑面积70%的研发孵化办公楼、培训交流中心、展览展示中心等下一代互联网相关产业孵化载体(以下简称“产业载体”),以及须建设至少1栋超高层建筑(建筑高度不低于130米)。该项目须于土地成交之日起36个月内建成并竣工验收。

3.土地竞得人须在产业载体建设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内引进或培育高端服务业企业不少于30家(包括3家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缴纳税收不低于1000万元,并在五年内累计引进或培育高端服务业企业不少于200家,实现营业收入总额不低于50亿元,缴纳税收总额不低于2.5亿元。其中,高端服务业企业须符合《中共北海市委办公室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鼓励发展高端服务业的优惠政策(暂行)>的通知》(北办发〔2018〕104号)文件要求。

4.土地竞得人须在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五年内,在北海高新区内设立总额不低于5亿元的科技创新创业孵化投资基金,专门用于发展和扶持北海高科技产业发展,并在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内,实际到位的资金不低于1亿元,且在该基金成立之日起五年内投资北海当地的企业数量占该基金所投资企业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5.土地竞得人须自持物业不少于30000平方米(其中产业载体物业自持面积不少于20000平方米),该部分物业不可出售。

6.由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竞得人共同对所建设的商业部分物业面积6000平方米进行监管,不可出售。土地竞得人可根据监管协议在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按照项目约定任务完成比例进行出售。

7.项目的产业载体和商业配套等物业可出售部分的转让对象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与北海高新区管委会签订入园协议的企业。

8.由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土地竞得人签订项目建设监管协议,并负责项目建设监管。

(三)2020GC05009号地块:

1.该地为高德老街保护与开发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须按照高德老街保护与开发项目的规划要求建设。整体建成并运营后,土地竞得人须配合参与高德老街项目国家4A级旅游景区申报,通过国家4A级旅游景区评定后,根据《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北海市推动旅游产业跨越发展扶持奖励办法实施方案的通知》(北政办〔2014〕149号)精神,可享受相关扶持与奖励政策。

2.土地竞得人须自持不小于20%计容建筑面积的物业,15年内不得分割转让。其余不大于80%计容建筑面积的物业可分割转让。

(四)2020GC05010号地块: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投资强度不低于150万元/亩。项目产出强度不低于2800万元/公顷,地均税收不低于75万元/公顷。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

(一)2020GC05007号地块: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2.竞买申请人在我市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本宗地竞买:(1)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2)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

3.因失信行为被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竞买。

4.申请人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二)2020GC05008号地块: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2.竞买申请人在我市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本宗地竞买:(1)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2)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3.因失信行为被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竞买。4.申请人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2020GC05009号地块: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1. 土地竞买人的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须直接或间接持有土地竞买人51%(含51%)以上的股权,且参加过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投资开发或建设,并提交相关投资开发或建设证明材料,由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审核,报名时需提交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出具的审核意见。

2.竞买申请人在我市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本宗地竞买:(1)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2)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 

3.申请人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四)2020GC05010号地块: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2.竞买申请人在我市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本宗地竞买:(1)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2)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

3.竞买申请人报名时,须一并提交入园手续(如与园区管委会签订的投资协议等)。

三、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地块设有出让底价,竞得价格必须不低于底价)。

2020GC05007号地块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0740万元(折480.13万元/亩,平均楼面价2401元/平方米),竞买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5370万元,每次竞价加价*低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

2020GC05008号地块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7486万元(折203.28万元/亩,平均楼面价871元/平方米),竞买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3743万元,每次竞价加价*低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

2020GC05009号地块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5737万元(折210.21万元/亩,平均楼面价2426元/平方米),竞买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2869万元,每次竞价加价*低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

2020GC05010号地块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996万元(折17.10万元/亩),竞买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998万元,每次竞价加价*低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

四、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本期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3月31日至2020年4月27日,到北海市长青东路52号市地产交易中心招拍挂业务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报名时间、地点:申请人可于2020年3月31日至2020年4月27日18时,到北海市长青东路52号市地产交易中心招拍挂业务窗口交纳竞买履约保证金,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办理报名手续。

六、挂牌时间、地点: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挂牌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4月29日16时。

七、挂牌成交价款支付及说明:

(一)2020GC05007号地块、2020GC05008号地块、2020GC05009号地块:如成交价款在3000万元以上,1亿元(含1亿元)以下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其中,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50%,自地块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30%,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如成交价款在1亿元以上,3亿元(含3亿元)以下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其中,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50%,自地块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30%,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如成交价款在3亿元以上,10亿元(含10亿元)以下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9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其中,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50%,自地块成交之日起5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30%,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9个月内缴清。如成交价款在10亿元以上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年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50%,自地块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30%,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年内缴清。在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的前提下,余款在上述缴款期限内缴款确有困难的,经申请批准可适当延长缴款期限,但缴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并需按欠缴金额及逾期缴款时间,按每天1‰计收违约金;经延长缴款期限仍未缴清成交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竞得人原缴纳的土地定金(即竞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缴纳的成交价款扣除土地定金外余款(不计利息)退还竞得人,并保留依法追索赔偿政府损失的权利。

(二)2020GC05010号地块成交价款分三期缴纳,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50%,第二期不低于30%,1年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以上各期缴款均不计收利息)。如1年内未按期缴纳成交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竞得人原缴纳的土地定金(即竞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缴纳的成交价款扣除土地定金外余款(不计利息)退还竞得人,并保留依法追索赔偿政府损失的权利。

土地契税、印花税(由竞得人缴纳部分)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北海市长青东路52号市地产交易中心

联系人:谢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0779-2051681、0779-2073639

开户单位:北海市地产交易中心

开户行及账号列表:

序号

开户行

账 号

1

建行深圳路支行

45050165510600000008

2

农行银河支行

20708801040002657

3

中行北海分行

613257501958

4

交行北海分行四川路支行

455060800018150097052

5

工商银行北海分行营业部

2107500019300065288

6

农村信用社西塘信用社

850812010103219415

7

广西北部湾银行北海分行

800051203388888

8

兴业银行北海分行

556010100100005589

9

桂林银行北海分行

660800087079200010

九、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北海市自然资源局

北海市地产交易中心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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